清政任〔2021〕1號
清豐縣人民政府
關于楊永強等36名同志職務任免的
通 知
各鄉鎮人民政府,縣人民政府各部門:
經研究,決定:
楊永強同志任縣社區服務中心主任(試用期一年),免去其縣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職務;
柳衛強同志任縣城市管理局二級主任科員,縣城市管理執法大隊大隊長(試用期一年),免去其縣民政局副局長、二級主任科員職務;
孫平周同志任縣開放合作發展中心主任,免去其縣商務局副局長,縣招商服務局局長職務;
鄧殿忠、劉占偉、梁艷粉同志任縣第二人民醫院副院長(試用期一年);
張自力、李廣、蔣愛紅同志任縣第三人民醫院副院長(試用期一年);
楊俊峰同志任縣中醫院副院長;
韓培江、劉一超同志任縣中醫院副院長(試用期一年);
鄧榮、張志娟同志任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劉志英同志任縣家居產業服務中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洪道坤同志任縣食用菌產業服務中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陳傳再同志任縣現代農業產業服務中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黃河同志任縣接待服務中心副主任,免去其縣油區工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;
李堯同志任縣接待服務中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徐俊峰同志任縣糧食和物資儲備服務中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馬偉芳同志任縣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朱運剛、劉秋生同志任縣城市管理執法大隊副大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李沛寅同志任縣油區工作辦公室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趙云芳同志任縣民政局副局長(試用期一年)、二級主任科員,免去其縣冀魯豫邊區革命根據地舊址紀念館副館長職務;
昝鍵同志任縣扶貧開發辦公室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、二級主任科員,免去其縣蔬菜研究開發中心主任職務;
董紅純同志任縣商務局副局長(試用期一年)、二級主任科員,免去其縣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主任職務;
黃建立、李世偉同志任縣開放合作發展中心副主任,免去其縣招商服務局副局長職務;
劉大賓、常龍強同志任縣極限運動服務中心副主任,免去其縣體育運動中心副主任職務;
免去姬瑞剛同志的縣第二人民醫院副院長職務;
免去李西方同志的縣中醫院副院長職務;
免去高鐵柱同志的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職務;
免去潘帥謙、程麗娜同志的縣廣播電視臺副臺長職務。
2021年4 月 27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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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 4月 27日印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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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共印160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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